昆山市“十四五”節水型社會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節水優先方針,做好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根據《“十四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江蘇省“十四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蘇州市“十四五”水務發展規劃》《昆山市“十四五”水務發展規劃》以及《昆山市節水優先行動方案(2020-2030年)》,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方針,緊扣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修復、水資源管理和水環境改善任務,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會節水的良好風尚,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和基礎保障。
二、基本原則
因地制宜、整體推進。依據我市水資源稟賦及開發利用現狀,以節水型社會建設為抓手,不斷完善水資源調配體系。合理安排各項節水措施,力求克服短板、精益求精,全面、整體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政策引導、規范用水。通過完善機制、制度創新,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水資源高效利用的體制機制。通過規范企業和公民用水行為,促進形成節水型生產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加強領導、凝聚合力。加強政府對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指導,建立有效的社會管理和實施機制,加大節水宣傳教育力度,形成政府主導、全民參與的節水良好氛圍,共同推進節水型社會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三、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將節水納入城市發展戰略,推動城鎮節水降損、工業節水減排和農業節水增效;全社會節水減排意識顯著提高,節水技術水平顯著提升,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力爭將昆山打造成節水典范城市。
(二)主要指標
1. 加強水資源剛性約束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的要求,認真做好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頂層設計。通過強化指標剛性約束、加強規劃水資源論證、嚴格取水許可管理、健全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和強化生態流量管控等措施,加強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
主要目標為:2023年~2025年,全市用水總量均控制在5.9億立方米以內(其中非常規水利用量為0.5億立方米)。
2. 推進工業節水減排
昆山工業企業數量眾多,工業用水占城市用水的比例很大。通過促進產業優化布局、推動企業轉型升級、實施企業節水技術改造、強化用水大戶節水監管、加強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等措施,達到工業節水減排目的。
主要目標為:至2023年,全市萬元GDP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1.8%,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2%。
至2025年,全市萬元GDP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9%,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9%。
3. 強化城鎮節水降損
為鞏固節水型城市建設成果,必須提高城市節水工作系統性。通過加強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改造、嚴控高耗水服務行業用水、規范公共用水管理、推進城市供水管網獨立分區計量和控制項目建設、提升再生水利用率等措施,強化城鎮節水降損。
主要目標為:至2023年,全市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9.5%以內。至2025年,全市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9%以內。
4. 推進農業節水增效
農業節水,潛力巨大。通過推進高效農業節水灌溉、深化農業水價改革、推廣生態種養方式等措施,加強農業節水增效。依托昆山排灌試驗基地,持續在提高稻田水肥利用效率等方面展開深入研究,從機理上探索進一步實現農業節水減排方法。
主要目標為:2023年~2025年,全市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均達到0.69。
5. 加強節水監督管理
節水型社會要求強化節水監督管理,健全節水標準體系。通過加強重點用水戶監管、健全節水統計制度、加強節水型載體建設、推廣普及節水產品、嚴格節水考核和執法監管、開展規劃和建設項目節水評價等措施,加強節水監督管理工作。
主要目標為:至2023年,全市節水型載體覆蓋率不少于15%。至2025年,全市節水型載體覆蓋率不少于20%。
此外,通過完善節水市場機制,加強節水科技創新,加強節水宣傳教育等方式方法,確立節約用水的優先地位,夯實水資源管理基礎,構建城市自然水循環與社會水循環,建立政府調控、市場引導、公眾參與的節水型社會體系。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
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體制機制、確定工作重點、編制實施方案。及時分解任務、落實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各項年度目標任務。
(二)推進落實階段
一是聚焦重點領域。堅持以水定地,推廣節水灌溉,促進農業合理高效用水;堅持以水定產,推進工業節水減排,助力高耗水行業轉型升級;堅持以水定城,推進城鄉節水降損,提高城鎮生活用水效率;加強非常規水源配置,推進再生水利用,加強雨水集蓄利用。
二是強化重點任務。嚴控區域用水總量和強度,嚴格計劃用水和用水定額管理;加強重點用水單位節水管理;強化節水評價管理;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大力培育節水典型標桿,重點推動各類節水型載體、水效領跑者等創建工作;提升節水信息化水平,推廣先進節水技術和設備應用,推進合同節水項目;加大節水宣傳力度,推廣普及水效標識,加強節水教育培訓,發揮節水教育基地作用。
(三)鞏固提高階段
完善水治理體系,鞏固提升水治理能力和水安全保障,高效優化水資源配置,穩步提升水環境質量,持續深化水管理改革。逐一對照目標任務,查漏補缺,鞏固提升已完成的目標任務;對存在的薄弱環節進行分析研究并找出對策,力爭攻克難關,提高節水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為確保昆山市“十四五”節水型社會建設實施方案順利落實,需要在組織領導、政策引導、資金保障、監督檢查和宣傳動員等方面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政府主導、水務抓總、行業分工負責的節水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建立有效的社會管理和實施機制,落實各項水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目標任務。各區鎮對本區域節水工作負總責,制定詳細工作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和進度安排,保障各項節水目標圓滿完成。
(二)加強政策引導
進一步健全節水法規體系,加強對特殊行業用水評價及考核等方面技術導則和管理細則的制定。建立節水目標責任制,將水資源和節水管理的主要指標納入各級政府高質量發展考核體系和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加強資金保障
積極發揮公共財政對節水基礎設施的保障作用,重點支持水資源節約保護、農業節水灌溉、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節水宣傳教育等。建立節水專項財政投入制度,城市節水專項財政投入占本級財政支出的比例符合國家節水型城市建設要求。研究設立節水專項資金及其獎補辦法,對節水型社會建設、節水型城市建設、節水型載體創建、節水技改、再生水利用、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合同節水管理等節水工作先進典型予以獎補。
(四)加強監督檢查
結合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和高質量發展考核,加強水務行業監督檢查,加強水效標識及用水器具市場監督檢查,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建立部門聯動節水執法機制,嚴厲查處違法取用水行為。
(五)加強宣傳動員
制定節水宣傳計劃,定期開展宣傳活動,加大節水法規、節水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節水意識。加強節水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和交流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和監管能力。建立和壯大節水志愿者隊伍,組織開展節水志愿宣傳教育活動,營造節水、愛水、護水的社會氛圍。
附件:昆山市“十四五”節水型社會建設分年度目標任務清單
附件
昆山市“十四五”節水型社會建設分年度目標任務清單
主要指標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指標屬性 |
備注 |
用水總量(億立方米) |
5.9 |
5.9 |
5.9 |
5.9 |
5.9 |
約束性指標 |
其中非常規水利用量0.5 |
萬元GDP用水量下降(%) |
3 |
7.6 |
11.8 |
15.5 |
19 |
約束性指標 |
比較2020年 |
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5 |
8 |
12 |
15.5 |
19 |
約束性指標 |
比較2020年 |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 |
0.69 |
0.69 |
0.69 |
0.69 |
0.69 |
約束性指標 |
|
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 |
10 |
9.5 |
9.5 |
9 |
9 |
預期性指標 |
|
計劃用水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預期性指標 |
|
節水型單位、居民小區、學校(個) |
20 |
20 |
20 |
20 |
20 |
預期性指標 |
|
節水型企業(個) |
15 |
15 |
15 |
15 |
15 |
預期性指標 |
|
節水型園區(個) |
1 |
1 |
/ |
/ |
/ |
預期性指標 |
|
節水型高速公路服務區(個) |
/ |
/ |
/ |
/ |
1 |
預期性指標 |
|
節水型高校(個) |
1 |
3 |
/ |
/ |
/ |
預期性指標 |
|
賓館行業節水載體建設(個) |
/ |
1 |
/ |
1 |
/ |
預期性指標 |
|
節水評價工作開展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預期性指標 |
|
開展用水審計單位(個) |
10 |
8 |
8 |
8 |
8 |
預期性指標 |
|
節水專員培訓(人次) |
145 |
50 |
50 |
50 |
50 |
預期性指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