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8日,市民政局聯合教育局、婦聯共同印發《2023年學校社會工作采購指引》,旨在推動全市學校社會工作的試點拓面,通過政府采購或其他相關主體采購,引導專業社工力量進入學校協同教師、心理咨詢老師共同治理目前在校未成年人面臨的各類身心發展困境。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一)政策背景。2021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施行,在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等六大保護方面提出了新內涵、新要求、新任務。
(二)問題導向。因疫情影響和網絡時代的發展,未成年人的價值取向、思維方式、信息接收、人際交往、自我評價等各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呈現出新特征,爆發出新問題,亟待政府部門從祖國未來、民族復興的高度正視問題,以綜合治理的思維,多領域、多專業協同應對面臨的問題。
(三)工作基礎。學校是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重要場域,2022年市民政局聯合教育局、婦聯共同構建家校社聯動工作機制,以區鎮為單位,組建了包括教育系統、民政系統、婦聯系統三個系統的未保工作隊伍在內的護未聯盟,通過定期召開會議互通信息打開條線壁壘。同時,以駐校社工、入校社工、嵌入社工三種模式探索深入聯動和協同的路徑。工作機制的建設和服務實踐的探索為2023年的拓面試點學校社工奠定了基礎。
二、制定過程
通過文獻查閱、座談調研、信息統計和分析等方式,市民政局經過一個月時間牽頭起草了《2023年學校社會工作采購指引(草案)》和《昆山市學校社會工作服務主題參考清單(草案)》。召集專業社工機構開展專題研討,在項目設計、主題設定、任務指標、運作機制等方面開展深度研討,結合發展階段、社工基礎等情況,進一步優化基礎文案。同時,面向教育系統、婦聯系統、區鎮政府、社工機構開展為時一周的征求意見。
三、發展模式
市民政局主導政策設計、統一標準、服務規范等工作,建立學校社工評估平臺和督導平臺全過程督促支持項目落地、服務開展。各區鎮社會事業和社會治理局出資采購學校社工項目,并依托家校社聯動機制平臺,定期聽取項目匯報。
四、服務模式
采取駐校社工和入校社工兩種服務模式。駐校社工是指社會工作者全職在校開展服務,入校社工是指社會工作者在校方同意的時間內進入學校開展服務。
五、項目內涵
學校社會工作以整合、包容的生態視角評估在校未成年人所處的環境,運用社會工作原理、方法與技術,針對全體在校生尤其是處境困難的學生,以及與學生相關的教師、家長、學校、社區提供專業服務,協助學生與“家庭-學校-社區”建立良好的互動關系,幫助學生克服困難、解決問題和恢復正常的社會功能。
學校社會工作強調學生作為社會主體,關注學生的社會關系與社會互動,區別于心理健康教育偏重強調學生的精神主體,關注學生的內在心理活動。
六、服務內容和標準
學校社會工作一般采取個案工作、小組工作、成長課堂、工作坊、家訪、社區倡導等多種方式提供服務。服務主題必須按照《昆山市學校社會工作服務主題參考清單》選擇和設定,任務指標一般不低于采購指引規定的最低限度,可根據資金量、校方要求進行適度調整,但是指標調整方案必須經過市級前置評估審定和市民政局批準。
七、保障措施
1.納入地方年度績效考核。2023年,全市各區鎮要在1所或多所中小學,采取駐校社工服務模式或入校社工服務模式,開展學校社會工作。
2.開展全過程監測評估。通過針對學校社工項目的前置評估、過程監測、節點評估,確保項目方按照采購指引和合同約定履職盡責,保證項目安全穩定運行。
3.賦能督導給予專業支持。為學校社工提供各類主題培訓,開展交流沙龍,成長課程精品課堂評比,“共創式研學營”學習小組,為學校社工賦能增能。